呼和浩特保安公司监控值班人员职责
严格遵守交接班管理,设备运行管理,消防设施检查,值班电话处理。
(1)按照设备的操作要领使用设备、设施,对重要目标、区域实施监控。
(2)坚守岗位,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遵守有关管理制度,提高警惕、集中精力,密切注意观察监控区域、监控目标的动向,发现可疑情况,立即与监控区域、监控目标所属的单位、部门取得联系,并报告本部门或保卫部门。
(3)每间隔一小时切换图像,对监控区域、目标巡检一遍,每天检查录像资料保存天数,检测监控中心紧急报警装置与“110”报警中心是否相通;如发现录像资料保存天数不符合规定、紧急报警装置连接不通时,要及时向负责人报告。
(4)报修设备、电源、照明、网络、消防等设施方面的故障。
(5)及时处置监控中心报警系统报警事项。值班人员值勤期间如发现异常情况、接到监控系统报警信号、呼和浩特保安公司电话要按规定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,并做好接警及处置记录,不得错情、漏情、隐瞒不报。
(6)营业终了,对区域巡查、清场,对有关通道出入口、重要区域进行封闭、设防,对大门关闭情况和CK设防情况进行远程巡检,对未关闭大门或CK未设防的应立即通知负责人采取相关措施,确保其安全。
(7)夜间值班时,将守护目标的图像切换至屏幕墙上,实施监控。
(8)详细记录值班期间有关工作情况,包括移交事项及情况处置;呼和浩特保安公司防范区域巡查、清场、封闭、设防情况;领导或有关部门查岗检查情况;警情及处置情况;需要移交接班人员处理的事项;其他需要记载的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