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蒙古安保人员的具体职责
保安员有下列职责:
(1)执行门卫、守护、巡逻、押运、随身护卫、人群控制、技术防范、安全咨询等保安服务任务;
(2)利用科技手段和设备执行保安服务任务;
(3)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不法侵害和治安灾害事故,及时报告客户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,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扩大,保护现场,维护现场秩序;
(4)落实防盗、防火、防爆炸、防破坏和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等防范措施,发现值勤区域的安全隐患,立即报告客户单位,并协助予以处置;
(5)保安员对执勤区域内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应及时制止,对不法行为人交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。内蒙古安保公司支持、配合公安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。
保安人员应具备的业务素质
1、精通保安服务业务;
2、掌握有关的法律和政策;
3、熟悉和掌握各种特殊的保安技能;
4、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社会知识;
5、具有良好的观察力、思维力、分析力和记忆力;
6、会做群众工作;
7、沉着机警、多谋善断;
8、内蒙古安保体魄健壮、武艺高强。